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协会简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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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多>>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道教界自身建设,规范管理,端正道风,自觉抵制商业化不良影响,用实际行动维护道教清净庄严、正信正行的良好形象,本协会特制定泰安市道教抵制商业化公开承诺制度:
一、承诺原则
以规范宗教活动场所管理为基础,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遵守道教教职人员行为规范,爱国爱教、正信正行,清正教风,以戒为师,更好地发挥泰安市道教协会领导班子成员的带头示范作用。
二、承诺内容
1.爱国爱教,遵纪守法。
2.端正教风,遵规守戒。
3.节俭惜福,构建清净道场。
4.文明进香,合理放生,建设生态宫观。
5.开展财务公开,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监管。
6.依法依规开展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。
7.弘扬道教优良传统,服务大众,造福社会。
8.不组织、不参与、不支持任何违反规定的商业活动。
三、实施步骤
(一)提出承诺。召开市道教协会会长办公会或常务理事会议,领导班子就抵制商业化问题作出集体承诺,团体法人签订承诺书;领导班子成员进行个人承诺,分别签订承诺书。
(二)公开承诺。市道教协会通过媒体、本宗教团体门户网站等进行公告,协会班子成员通过网站、微信公众平台等进行公告,接受社会监督,道教协会制作承诺书,各道教活动场所也要签订承诺书,一式三份(宗教团体公示一份、当地统战、宗教事务部门留存一份、个人或宫观留存一份),接受统战、宗教事务部门、信教群众监督。
(三)履行承诺。市道教协会、班子成员及各道教活动场所要认真履行承诺,切实兑现承诺内容,主动接受各级统战宗教事务部门的检查指导,对未落实事项进行及时提醒和帮助。
四、监督与考评
市道教协会对班子、班子成员及各道教活动场所的承诺践诺情况进行监督、考评。结合年度宗教团体民主测评或开展抵制商业化工作专项测评,采取个人自评、班子成员互评、信众评议等方式,对团体及班子成员、各道教活动场所负责人履行承诺情况进行评议。评议方法要科学合理,简便易行。评议情况及结果应向统战、宗教事务部门报告并向宗教团体或信教群众进行反馈。班子、班子成员及各道教活动场所承诺践诺情况要作为宗教团体换届、年度考核、民主评议、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。
附: 1、泰安市道教协会公开承诺书
2、泰安市道教协会班子成员公开承诺书
3、道教活动场所公开承诺书
泰安市道教协会
2019年11月19日
附件1
泰安市道教协会公开承诺书
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道教界自身建设,自觉抵制商业化不良影响,用实际行动维护道教清净庄严、正信正行的良好形象,泰安市道教协会向社会公开承诺:
一、爱国爱教,遵纪守法。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拥护社会主义制度,遵守宪法、法律和法规,自觉接受政府对宗教事务的依法管理。
二、端正教风,遵规守戒。践行《山东省道教教职人员行为规范》,修真悟道,以戒为师,正确对待名闻利养;不钻营敛财,不向信众索取财物,不参与商贸活动,不为商业活动站台。
三、节俭养德,构建清净道场。抵制违规建造宗教活动场所、滥塑大型露天宗教造像;不搞承包经营,反对假借道教名义进行欺诈,抵制庸俗,杜绝贪大求奢、追求排场世俗等行为。
四、文明进香,合理放生,建设生态宫观。自觉抵制烧高香、烧大香、烧头柱香等不文明现象;合理放生,爱护生命,引导信众保护宫观环境,创建和谐宫观、文化宫观和生态宫观。
五、开展财务公开,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监管。自觉完善并执行宫观财务、资产、会计等管理制度,落实民主管理,定期公开宫观财务,自觉接受政府监管;依法依规开办自养事业。
六、依法依规开展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。不开展“网上烧香”“网上做道场”,不在网上售实道教衍生商品,不违规开展网上宗教性募捐等。
七、发扬道教慈悲、利生传统,积极开展社会公益慈善事业,服务大众,造福社会。
八、不组织、不参与、不支持任何违反规定的商业活动。
承诺人:
泰安市道教协会
2019年11月19日
附件2
泰安市道教协会班子成员公开承诺书
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道教界自身建设,自觉抵制商业化不良影响,用实际行动维护道教清净庄严、正信正行的良好形象,泰安市道教协会向社会公开承诺:
一、爱国爱教,遵纪守法。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拥护社会主义制度,遵守宪法、法律和法规,自觉接受政府对宗教事务的依法管理。
二、端正教风,遵规守戒。践行《山东省道教教职人员行为规范》,修真悟道,以戒为师,正确对待名闻利养;不钻营敛财,不向信众索取财物,不参与商贸活动,不为商业活动站台。
三、节俭养德,构建清净道场。抵制违规建造宗教活动场所、滥塑大型露天宗教造像;不搞承包经营,反对假借道教名义进行欺诈,抵制庸俗,杜绝贪大求奢、追求排场世俗等行为。
四、文明进香,合理放生,建设生态宫观。自觉抵制烧高香、烧大香、烧头柱香等不文明现象;合理放生,爱护生命,引导信众保护宫观环境,创建和谐宫观、文化宫观和生态宫观。
五、开展财务公开,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监管。自觉完善并执行宫观财务、资产、会计等管理制度,落实民主管理,定期公开宫观财务,自觉接受政府监管;依法依规开办自养事业。
六、依法依规开展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。不开展“网上烧香”“网上做道场”.不在网上售卖道教衍生商品,不违规开展网上宗教性募捐等。
七、发扬道教慈悲、利生传统,积极开展社会公益慈善事业,服务大众,造福社会。
八、不组织、不参与、不支持任何违反规定的商业活动。
承诺人:
泰安市道教协会
2019年11月19日
附件3
泰安市道教活动场所公开承诺书
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道教界自身建设,自觉抵制商业化不良影响,用实际行动维护道教清净庄严、正信正行的良好形象,泰安市各道教活动场所向社会公开承诺:
一、爱国爱教,遵纪守法。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拥护社会主义制度,遵守宪法、法律和法规,自觉接受政府对宗教事务的依法管理。
二、端正教风,遵规守戒。践行《山东省道教教职人员行为规范》,修真悟道,以戒为师,正确对待名闻利养;不钻营敛财,不向信众索取财物,不参与商贸活动,不为商业活动站台。
三、节俭养德,构建清净道场。抵制违规建造宗教活动场所、滥塑大型露天宗教造像;不搞承包经营,反对假借道教名义进行欺诈,抵制庸俗,杜绝贪大求奢、追求排场世俗等行为。
四、文明进香,合理放生,建设生态宫观。自觉抵制烧高香、烧大香、烧头柱香等不文明现象;合理放生,爱护生命,引导信众保护宫观环境,创建和谐宫观、文化宫观和生态宫观。
五、开展财务公开,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监管。自觉完善并执行宫观财务、资产、会计等管理制度,落实民主管理,定期公开宫观财务,自觉接受政府监管;依法依规开办自养事业。
六、依法依规开展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。不开展“网上烧香”“网上做道场”.不在网上售卖道教衍生商品,不违规开展网上宗教性募捐等。
七、发扬道教慈悲、利生传统,积极开展社会公益慈善事业,服务大众,造福社会。
八、不组织、不参与、不支持任何违反规定的商业活动。
承诺人:
2019年11月1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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